國務院發文規范招投標市場
發布日期:2024-05-24 瀏覽次數:974
招標投標市場是全國統一大市場和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國務院辦公廳對外印發《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旨在聚焦發揮招標投標競爭擇優作用,改革創新招標投標制度設計,縱深推進數字化轉型升級,加快實現全流程全鏈條監管,堅持全國統一盤棋,堅決打破條塊分割、行業壁壘,推動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招標投標市場。
《意見》堅持問題導向、系統觀念、分類施策、創新引領,提出7方面政策舉措,分別是完善招標投標制度體系、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完善評標定標機制、推進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升級、加強協同高效監督管理、營造規范有序市場環境、提升招標投標政策效能,旨在推動形成招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意見》明確要完善招投標制度體系,提出加快推動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及相關實施條例修訂工作,加快完善分類統一的招標投標交易基本規則和實施細則,探索編制招標投標市場公平競爭指數,按照不同領域和專業制定數字化招標采購技術標準,落實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規則,禁止在區域、行業、所有制形式等方面違法設置限制條件等。
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針對參與招投標的四方面主體,即招標人、代理機構、評標專家、投標人,提出了相應的規范要求。
《意見》明確,強化招標人主體地位。尊重和保障招標人法定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招標人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委派代表參加評標等自主權。加大招標公告、中標合同、履約信息公開力度,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落實招標人組織招標、處理異議、督促履約等方面責任。將國有企業組織招標和參與投標納入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從嚴管理。
《意見》明確,加強評標專家全周期管理。加快實現評標專家資源跨地區跨行業共享。依法保障評標專家獨立開展評標,不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的干預。評標專家庫組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從專家遴選到考核監督的全過程全鏈條管理制度體系,完善評標專家公正履職承諾、保密管理等制度規范,建立評標專家日常考核評價、動態調整輪換等機制,實行評標專家對評標結果終身負責。
《意見》明確要強化招標人主體地位,賦予招標人更多自主權,同時要求加大對招標公告、中標合同、履約信息公開力度,加強行政監管,防止招標人濫用權力。比如現實存在評標專家無需對決策結果負責的問題,《意見》明確要依法保障評標專家獨立開展評標,實行評標專家對評標結果終身負責。
比如浙江著力加強評標專家全周期管理。實行專家動態調整機制,及時剔除“違法專家”、“帶病專家”、“僵尸專家”,不斷更新專家資源。推行專家信用評價制度,按照“誰使用、誰評價”原則,對專家履職情況進行“一標一評”,切實提升專家履職水平。
針對外地企業中標難、中小企業中標難等問題,《意見》明確指出要營造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
《意見》提出,嚴厲打擊招標投標違法活動。依法加大對排斥限制潛在投標人、規避招標、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嚴厲打擊轉包、違法分包行為。適時組織開展跨部門聯合執法,集中整治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
《意見》提出,持續清理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做法。開展招標投標法規政策文件專項清理,對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和示范文本進行全面排查,存在所有制歧視、行業壁壘、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的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予以修訂、廢止。清理規范招標投標領域行政審批、許可、備案、注冊、登記、報名等事項,不得以公共服務、交易服務等名義變相實施行政審批。
《意見》明確,完善支持中小企業參與的政策體系。優化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舉措,通過預留份額、完善評標標準、提高首付款比例等方式,加大對中小企業參與招標投標的支持力度。鼓勵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促進企業間優勢互補、資源融合。
2023年5月份以來,河北省全面推行“雙盲”評審改革,實施評標專家“盲抽”,推行技術標暗標“盲評”,避免專家打“人情分”“關系分”,有效避免了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差異化”對待,破除評標區域壁壘,遏制人為干預和暗箱操作。
借助數字化實現全流程全鏈條監管,《意見》明確,加快推廣數智技術應用。推動招標投標與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融合發展。制定實施全國統一的電子招標投標技術標準和數據規范,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推廣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加快推進全國招標投標交易主體信息互聯互通,實現經營主體登記、資格、業績、信用等信息互認共享。加快實現招標投標領域數字證書全國互認,支持電子營業執照推廣應用。全面推廣以電子保函(保險)等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
《意見》明確,加快推進智慧監管。創新招標投標數字化監管方式,推動現場監管向全流程數字化監管轉變,完善招標投標電子監督平臺功能,暢通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審計機關監督監管通道,建立開放協同的監管網絡。加大招標文件隨機抽查力度,運用數字化手段強化同類項目資格、商務條件分析比對,對異常招標文件進行重點核查。
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副會長李小林表示,《意見》是2012年招投標法實施條例實行以來最系統最有創新意義的政策文件,實現了促進招投標市場發展和規范監督的平衡。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意見》是招投標領域的一份綜合性改革文件,旨在通過制度規則創新、運行模式創新、交易機制創新、監管體制創新,解決招投標實踐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突出問題,逐步形成招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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